(七)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
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2009年市财政筹措1亿元用于职业教育发展。对规模大、质量高、办学规范的突出的职业学校予以奖励扶持。制定奖励办法,积极培育一批职业教育的优势专业,努力打造一批洛阳职业教育的知名品牌。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把扶贫资金的5%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 1500 元的生活费资助的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职业学校学费。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机构,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形成合力。职业教育发展涉及部门多、环节多,需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各职业学校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将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强力推进。
(三)强化督查。将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作为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年将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的实施问责。
(四)搞好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和我市职业教育的典型事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
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