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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卫中〔2009〕7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日,部分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的中医药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卫生局要深刻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卫生局组建的防控领导小组中要有中医药管理人员,切实建立中西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培训,做好技术准备

  各市卫生局要按照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加强对中医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要积极组织中医药专家参与卫生局组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家队伍,并视情组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专家队伍。

  三、积极应对,做好临床救治准备工作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的建设,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并加强对医务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时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做好床位、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储备。

  一旦疫情出现,各市卫生局要积极组织中医医疗机构参与临床救治工作。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早介入、早参与,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救治工作,并注意对病例的临床观察和总结。临床救治时要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被确定为定点医院的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四、广泛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中医预防知识

  各市卫生局、各省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预防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中医药预防知识。

  各地在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孙庆臣 0311-8598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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