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职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下旬)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4日)
3.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万里行”宁波段有关活动。(6月)
4.举办2008年度被重点监管或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教育培法规培训班。(6月上旬)
5.按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6.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活动,每个地区应推荐1名选手作为参加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演讲比赛的候选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并推荐候选人),并应于6月5日前将名单报我委。(6月上旬)
7.开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筑安全管理课题研究活动(6月中旬开始)。
8.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的第三个星期)
9.开展以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