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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指南的通知

  注:1、新增就业岗位指本企业2008年通过实施该项目增加的就业岗位;
  2、部门审核意见必须填写,主管领导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投资完成明细表

  申报企业:   (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发生银行贷款金额(不含流动资金贷款)

(按顺序逐笔列出每笔资金的贷款期间、金额、实际用于该项目投资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间利息额、已支付利息和贷款行等)

实际发生自筹资金金额(不含流动资金贷款)

(按顺序逐笔列出每笔资金的筹资时间、金额、实际用于该项目投资额、是现金还是实物折资等)

实际发生其它融资金额(不含流动资金贷款)

(按顺序逐笔列出每笔其它融资的筹资时间、金额、实际用于该项目投资额、资金的性质等)



  附件3:
  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市(县)别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概算投资

2008年完成投资

审计核实完成投资

所属产业

项目类型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带动农户数

新增就业岗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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