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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珠海市对口就业援助四川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各责任单位在动员企业参与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过程中,要督促企业充分结合自身用工需求,做到综合考虑灾区劳动力素质,尽量降低招聘条件,适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争取最大限度的招聘灾区劳动力来珠务工就业。
  (四)对招聘会已确定录用的灾区劳动者,我市及灾区对口支援地、用人单位等三方共同商定交通运输方案和解决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将每一名灾区劳动者安全输送到用人单位。

  附件:1.2009年度对口就业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力计划表
  2.珠海市对口就业援助地震灾区岗位空缺信息表
  3.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第三期对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1:2009年度珠海市对口就业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家、人

责任单位

参会企业

招聘人数

备注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香洲劳动管理所

20

600

 

拱北劳动管理所

20

600

 

南湾劳动管理所

20

600

 

香洲区

20

600

 

斗门区

20

600

 

金湾区

20

600

 

高新区

10

300

 

高栏港区

5

150

 

合计

135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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