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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②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机构编制批件等);
  ③2009年4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仅审阅,材料不留存);
  ④2008年度劳动工资102表(仅审阅,材料不留存)。
  (注: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上述第①②④项材料)

  三、抽查检查阶段(6月26日-7月26日)
  抽查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集中座谈两种方式:
  1.实地检查: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地检查通知》后,在指定时间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上门检查。
  2.集中座谈: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集中座谈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由相关行业或系统的用人单位组成的集中座谈。

  附件2:
  社 会 保 险 稽 核 自 查 情 况 表

  填报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在省社保参保险种(选择打勾): 养老( ) 工伤( ) 生育( )

序号

项目

单位

社会保险自查情况

1

当前全部职工人数

 

 2

当前单位退休返聘人数

 

3

当前在省社保参保人数

养老:        工伤:       生育:

4

当前在其他地区参保人数

(须提供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人数证明)

养老:        工伤:       生育:

5

08年全年工资总额

万元

 

6

09年申报缴费基数总额

万元

养老:        工伤: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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