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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2.填报:数据填报分为基本信息变更和用工信息填报两个部分。用人单位登陆系统后,首先应核对单位基本信息,补充或变更数据(该功能常年开放,用人单位在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申报变更)。在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按要求进行用工信息填报,用工信息部分的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没有数据的栏目,请填“0”。
  3. 补正:在数据提交5日后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申报数据审核通过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应根据系统提示补充和修正数据。
  4. 打印:审核通过后,打印《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情况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审核定级阶段提交。

  二、审核定级阶段(5月25日-6月25日)
  1.办理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8楼大厅
  2.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办理步骤:
  第一步 医疗保险稽核(非省医保参保单位请直接办理第二步)
  办理窗口:1号窗口
  办理内容:医疗保险稽核,《医疗保险年审登记证》验证。
  提交材料:
  ①《医疗保险年审登记证》;
  ②2008年度劳动工资102表(复印件留存,请加盖单位公章);
  ③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稽核自查表(一式二份);
  ④有本单位职工在其他医疗保险机构参保的,须提供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当前参保人数证明(须盖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章)。

  第二步 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稽核
  办理窗口:2号窗口
  办理内容:社会保险书面稽核,《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
  提交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②2008年度劳动工资102表(复印件留存,须加盖公章);
  ③社会保险稽核自查情况表(须加盖公章);
  ④有本单位职工在其他社会保险机构参保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当前参保人数证明(须盖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章)。
  (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仅需提供上述第①项材料)

  第三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办理窗口:3号窗口
  办理内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定级。
  提交材料:
  ①《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情况登记表》(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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