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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为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办事机构,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定地质灾害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调查、组织应急装备、器材等的物资储备,整合各类地质技术信息,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调查与评估;根据指挥部的部署,负责实施、协调相关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报送、发布工作。
  3.应急成员单位的职责。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教育局、市旅委、市公安局、市经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贸易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建投资集团、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信息办、市城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电力局、市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修订应急预案和相应的操作手册,落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灾害情况;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治理工程;建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市)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市建委:监督各建设主体履行地质勘察程序,实行施工图审查的地质勘察前置审查程序;协助应急救援施工队伍和工程机械设备的组织协调;协助开展城乡建设中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地质灾害运输抢险救灾预案;负责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紧急运送;负责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设施;协助开展道路沿线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监督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交通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市林水局:负责制定并实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堤防、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负责抢修因灾损坏的水利工程设施;协助开展水利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提供汛情和水文资料。
  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编制相关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政府修复损毁校舍,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学校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旅委:负责指导、督促各旅游景点管理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和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调动消防部队开展被压埋人员的抢救工作,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灾害进行抢险;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和其他人员疏散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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