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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关于印发《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9∶1-6.5∶1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6.5:1-5.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5.5∶1-5.0∶1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5.0∶1;(五)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在具体确定预警区域时,除依据猪粮比价外,还要综合考虑其他预警指标。

  五、响应机制

  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密切关注本预案设定的预警指标变动情况。当猪粮比价低于盈亏平衡点时,由省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会商,根据预案设定的预警指标变动情况和实际需要报省政府批准后,分别启动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当生猪市场回归正常水平时,及时终止应急响应,转入常态管理。当生猪市场出现其他异常波动时,及时会商,提出政策建议。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9∶1-6.5∶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省级和地方正常猪肉储备规模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二)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6.5∶1时,省物价局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6周处于6.5∶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克,下同),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3天的消费量。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4周处于5.5∶1-5.0∶1之间(黄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的消费量,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

  (四)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0:1(红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物价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增加省级猪肉储备,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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