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上学难、部分学校班额过大、学生择校等问题。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四)以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认真监督检查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五)以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及时公示并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市所有道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
(六)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