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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郑州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三)明确会展业领导体制。郑州市会展经济领导小组作为全市会展业发展的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全市会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郑州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作为市会展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会展经济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做好全市会展业的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建立公平有序的行业发展秩序。建立会展活动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会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展会审批,避免多头办展和重复办展。建立会展业服务标准评定认证体系,完善对会展相关行业的资质评估,规范经营行为。
  (五)加强对展会的综合协调服务。对大型会展活动,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市会展办牵头,市商务、公安、消防、市政管理执法、工商、卫生、宣传、统计、物价等部门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抽调专人联席办公,共同制订方案,做好展会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对中小规模的一般性展会,实行预先告知制度,展会前由市会展办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协调分工,搞好综合服务。
  (六)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招展办会机制。市会展办每年向社会发布展会指导目录,重点引导当年展会申办、举办方向。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驻外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行业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专业展会主办方、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创办和引进专业展会。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引展招展、创节办会,形成具有本县(市)、区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的品牌展会。行业协会、展览公司以及其他企业集团和个人也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联络沟通,大力引进和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
  (七)建立重点支持展会认证制度。根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市场化导向的原则,对产业关联度高、影响力大,符合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点的博览会、洽谈会,以展会规模、结构以及对我市主要行业和区域经济发挥的作用为标准,每年进行评定认证。对符合认证条件的项目,作为政府重点支持展会,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八)建立会展信息统计工作机制。制订《郑州市会展业统计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会展业统计管理和监测,为全市会展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市会展办会同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会展业统计方法的制订和具体统计工作。各会展企业、办展主体及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配合市会展办和政府统计机构认真做好会展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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