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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9】84号)


各区县农委:

  为推进本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我委制定了《2009年上海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9年5月13日

  2009年上海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09年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及相关会议的要求,确保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实现本市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本市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继续保持100%,追溯设备使用率达到100%;确保全市97家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报送率和及时率达100%;选择部分区县开展机打检疫证明试点工作;完成《上海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在松江区和奉贤区各选取一个乡镇作为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示范镇,在防疫、检疫、监督三大环节协同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培训,提高操作水平。继续强化各项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追溯设备操作技能水平。

  (二)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申购管理工作,确保追溯设备正常运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做好2009年的二维码耳标的申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做好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请、签收、发放等工作,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应达到全覆盖。各区县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并做好档案保存工作,确保养殖档案和牲畜二维码耳标信息的衔接。同时继续做好追溯设备的登记、保管、维护、检修等工作。

  (三)总结经验,推进和完善防疫、检疫、监督三大工作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在2008年正式实施防疫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逐步实施检疫、监督环节的信息上传工作。2009年市追溯办将选择部分区县开展机打检疫证明试点工作,并争取用2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使用机打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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