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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许昌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许昌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政办[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拓宽利用渠道,健全禁烧网络,强化巡查监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了全面禁烧的目标,有效地保护了大气环境,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了许昌良好形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许昌县等3个县(区)和郭连乡等22个乡(镇、办)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200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许昌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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