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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2.版面展览。各家机构要根据宣传内容的要求制作宣传版面6-8块(长2米、宽1.2米),其中,中小企业、“三农”金融服务版面不少于4块。咨询台1个(长6米),组织6人以上的讲解团队并统一着装,各种业务、产品介绍材料5000份以上。所在县域各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制作2块或以上板面参展(规格同上)。

  (二)巡回宣传

  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做好网点宣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要成立宣传小组,走向企业、走向市场、走向社区、走向农村,通过各种方式向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分发金融产品介绍材料,拓展业务,服务社会。

  (三)媒体宣传

  1.在《许昌日报》开辟宣传专版。主要宣传本系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措施;辖内机构的主要业务、新业务、理财产品及相应的风险提示,中小企业、“三农”、“创业”金融服务的信贷政策、授信种类等;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服务承诺及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的宣传文章等。

  2.在许昌电视台制作宣传专题片。各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与电视台协商,共同制作宣传专题片进行宣传。专题片播放后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存,以备总结评价。

  3.在许昌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举行专访,介绍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业务,回答听众关心的问题。

  4.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现场报道和跟踪报道。

  三、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5月9日,制定活动方案,各部门做好活动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阶段。5月10日-6月9日。通过启动仪式、召开金融产品推介会、版面展览、巡回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县域开展宣传活动。(三)总结评价阶段。6月10日-6月25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查找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本次活动由许昌银监分局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共同协调组织,各家银行业机构具体实施。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许昌市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书杰任组长,许昌银监分局局长刘伟、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局长王鲁生任副组长,各家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许昌银监分局,许昌银监分局副局长宋社有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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