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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局轨道交通指挥部关于印发《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吸取杭州地铁事故教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2008年本市发生了多起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险情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针对事故性质比较严重的工程,市效能监察办先后两次约谈事故单位的有关领导。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反思,进一步对险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目前所承接的工程风险进行排摸,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要求对事故责任人坚决处理。有效地对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参建单位敲响了警钟,同时促使参建各方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杭州发生地铁事故后,市轨道交通监管部门立即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通报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基坑坍塌重大事故情况,要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对可能存在的工程风险全面排查并整顿。

  (四)严抓专项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08年是盾构推进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源防范,3月组织了全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盾构进出洞专项检查;6月开展防台防汛期间轨道交通深基坑和旁通道专项检查;9月开展轨道交通工程重大风险源专项检查;12月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重大风险源控制专项检查和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检查,进一步消除和减少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强化了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大了责任落实力度。

  为增强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应急抢险工作意识,锻炼提高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按照“资源社会化、处置程序化、指挥专业化、日常管理制度化”的要求,5月份组织举行了本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本次演练大大提高了参演单位的应急抢险队伍的高度机动、反应快速、处置有效的抢险救援能力,健全了相关应急保障制度。

  (五)在关键环节引入专家资源,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预控管理。针对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洞、旁通道开挖等重大风险源,要求在施工前实施“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验收,专家技术评估,政府程序监督、纪检效能监察”的监督管理程序。该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界面,强化了相关各方在工程关键环节上的质量安全责任,同时在当前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浓度严重稀释的形势下,进一步挖掘和集聚了现有专家技术资源,强化了对重大风险源的监管力度。针对上述要求,效能监察办公室于11月份重新审核公布了一批本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风险源节点验收专家人员,有效地充实了工程施工节点验收专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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