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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冀农计发[2009]77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9]5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农业投资建设特别是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新增农业投资的顺利实施,防止和纠正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效提高全省农业部门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今年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我省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标准粮田项目、农村沼气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三类项目总投资827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7630万元,地方配套13304万元,农户自筹投资41789万元;2009年新增我省的农村沼气项目总投资8406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7万元,地方配套14799万元,项目单位和农民自筹资金49255万元。

  (二)2004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级兽药残留检测项目;2005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2006年下达投资计划的畜禽良种工程、渔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类项目。

  (三)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植保工程、种子工程;2008年年初安排的农村沼气项目。

  (四)2009年国家将要下达投资计划的各类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立项报批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消防安全、环保评价等手续是否完备,施工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初步设计要求编制。

  (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有无擅自改变批复项目的建设性质、内容、规模和标准的情况。

  (三)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下达、拨付、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审核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虚列工程支出、白条抵帐、虚假会计凭证、大额现金支付、多头开户、违规开户等情况。

  (四)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期限组织施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

  (五)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单位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履行项目报建程序,是否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运作是否规范,有无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建立手段和措施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完工项目是执行了竣工验收制度等。

  三、检查方式

  2009年农业项目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检查方式,一是全省农业系统内分部门按项目类别组织检查,即由省农业厅属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本系统开展全面自查、检查,二是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所辖县(市)包括扩权县(市)开展自查、检查。厅属各业务部门和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系统、本辖区的项目自查方案,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按不少于本系统、本辖区项目总数30%(农村户用沼气不少于本地项目县的15%)的比例进行抽查,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将组织专门力量在全面掌握各部门、各设区市项目自查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各类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率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5%,同时对2008年和2009年新增农业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月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将通报批评。

  四、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厅属各业务部门和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项目检查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和应列入本次检查的被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检查工作安排在2009年5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cc@heagri.gov.cn)。

  厅属各业务部门、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分别将本系统、本辖区自查报告(包括现场抽查情况)、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农村沼气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在2009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自查报告用word编辑,附表用excel编辑,电子邮箱:jcc@heagri.gov.cn)。上报的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包括检查内容所列五个方面)、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有关工作建议等内容。

  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组织厅属相关业务单位对各类项目进行重点抽查的时间为今年6-10月上旬。

  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和2009年新增农业投资项目继续实行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进度报告工作,确保全省新增农业投资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五、工作要求

  实施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核查应列入此次检查的农业建设项目清单,加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并抽调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基建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二)依据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在项目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河北省农业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的检查,并积极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项目管理工作手段和方法。

  (三)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查工作成本。由于本次项目检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被查项目时间跨度大,在实际工作中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项目检查费用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由于此次农业项目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检查方式,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要认真撰写本辖区项目的自查报告报省计划财务处,并分别报送厅内相关业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新能源办公室、省土肥总站、省植保植检站、省种子总站、厅市场信息处、经作处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项目检查汇总工作。

  附件:1、列入2009年农业项目检查的被查项目清单
  2、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
  3、农村沼气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列入2009年农业项目检查的被查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计划下达年份总投资中央投资省配套市县配套自筹资金是否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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