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决定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组 长:
赵万山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侯洪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旭东 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范希坤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王舒扬 市规划局副局长、调研员、总规划师
赵源江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景魁 市规划局纪检委书记
李向征 市规划局副局长
暴 琦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主 任:
王舒扬 市规划局副局长、调研员、总规划师
副主任:
赵源江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景魁 市规划局纪检委书记
李向征 市规划局副局长
徐凤清 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负责人
成 员:
李 铁 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
郑廷东 市规划局规划科科长
蔡长江 市规划局法规科科长
孙继贤 市监察局派驻市规划局监察室主任
李爱华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郑 宇 市规划局法规科正科级员
市规划局联系人:郑 宇,0452-2796706,2796866(传真)
市监察局联系人:徐凤清,0452-2794420,2794533(传真)
(二)职责分工:
市规划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清理、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完善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市监察局:负责受理专项治理中的举报和投诉工作,参加全市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各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也要按照会议关于加强专项治理组织领导的要求,成立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