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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风行风建设“三项制度”的通知

  这是我们制作的XX笔录,请你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此处写明“以上笔录无误”,并请写清你的姓名和时间(无书写能力的,由当事人按手印)。

  第八条 在调查取证时,如遇到当事人拒绝在有关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字,应当简单明了地告知拒绝签字的后果,例如:

  请你再次考虑是否签字。如果你拒绝签字,我们将记录在案,依法处理。

  第九条 行政执法检查等完毕时,应向对方的配合表示感谢,例如:

  谢谢!

  谢谢你的配合,再见!

  第十条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准确无误地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种类、幅度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经调查,你(单位)的XXXXXX行为,违反了《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根据《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拟给予XXXXXX(处罚种类和幅度)。

  如果你对以上事实、依据和处罚意见有不同看法,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第十一条 适用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时,要向当事人出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认真阅看,并在此处写清你的姓名和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权利,你是否要行使这些权利?

  如果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例如: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有听证的权利,你是否要求听证?

  第十二条 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时,要告知当事人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例如:

  经过复核,我们认为你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决定予以采纳。

  经过复核,我们认为你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不成立,决定不予采纳。

  第十三条 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违法行为事实、理由、处罚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经查实,你(单位)有XXXXXX行为,违反了《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根据《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XXXXXX(行政执法主体完整名称)现作出XXXXXX(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单位)处以XXXXXX(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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