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风行风建设“三项制度”的通知
(沪安监管党〔2009〕12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关于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意见(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根据上海市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全面推进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序开展,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现结合安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要求
通过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对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达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达到统一认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断增强整体合力,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形式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领导小组会议的联络和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会议的成员为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如工作需要,可邀请市纠风办或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提出安监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各单位交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工作经验以及探讨在工作中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一些倾向性、苗子性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对策;
(三)协调处理本系统发生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重大政风行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初步意见。
(四)组织协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宣传的有关事项,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的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加深对安监部门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安监系统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分析研究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