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根据省政府《2008年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和原国家保知办《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工商部门以保护食品、药品、涉农、地理标志、驰名、著名、涉台商标为重点,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版权部门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软件预装领域和盗版教材教辅的专项行动。专利部门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质监系统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文化部门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音像市场侵权盗版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海关部门开展了关区保护知识产权“龙舟行动”。公安机关在 “山鹰”、“山鹰二号”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检察机关加大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法院系统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调解和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省保知办牵头会同省版权局继续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国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对我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推进我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一是健全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设立7个设区市工作站,建成由省级和厦门市、泉州市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设区市工作站组成的全省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二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和咨询服务工作,进驻“5·18”、“6·18”、“9·8”等大型展会现场,开展投诉受理和咨询服务活动。
(五)开展对外保护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省保知办受商务部、原国家保知办委托,组织了知识产权中欧二期项目福建研讨会,省有关知识产权部门及部分设区市保知办参加了研讨会,与欧方官员进行了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广泛交流。同时,省保知办会同省外事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六)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加强了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扶持,支持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省工商局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省版权局组织推广作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区”的“德化经验”;省质监局建立品牌保护交流平台,形成了与品牌企业联动的打假协作网。省保知办召开了第四次全省行政、司法部门与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沟通协调会,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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