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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9〕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省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专项检查。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查处违法案件。结合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一是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是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三是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三)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出版和服务的企业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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