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六)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化经营。设立财政或金融信贷支持资金,进一步支持马钢等优势企业,到海外投资合作、参股、入股进行资源和冶金项目的开发。建立海外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扩大海外资源勘探开采和冶炼以及深加工项目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产业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做好规划实施、运行协调、服务监督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五、规划实施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三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省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市、县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委。

  附件:
  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实施时间

1

积极向国家争取钢铁产能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

2009年4月

2

实施铁矿资源的优化配置

省国土厅

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2009年5月

3

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2009-2011年

4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社保厅等

2009-2011年

5

推进企业联合重组

省国资委

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社保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

6

制定钢铁产业发展意见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09年12月

7

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2009-2011年

8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

2009-2011年

9

贯彻落实国家建筑用钢标准

省建设厅

省经委、省质监局等

2009年5月

10

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2009年5月

11

建立资源地与加工地财税利益分配机制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经委

2009年12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