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教育局、司法局:
为了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巩固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成效,自治区将在全区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中全面开展“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全面开展“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形成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以法律规范行为的浓郁氛围,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构建和谐、平安宁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目标
通过此项活动的实施,今年内,全区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小学每学年法制课不少于12课时,中学、职业中学每学年法制课不少于10个课时;法制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活动内容
全面普及法律知识。结合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编制发行《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读本》,重点普及
宪法、
国旗法、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
消防法、
环境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普及到全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