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搞好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三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其重点内容为:⑴安全监管执法上主要落实“三查”、“四查”内容。在监管执法工作上,一查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健全情况,二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三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在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上,一查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二查对执法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三查执法程序是否正规,四查是否文明执法。⑵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
㈡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11日至9月底)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仙女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6月底,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安委办开展执法和治理行动实施情况的交叉检查。
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分层次、分行业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加强对支柱企业(新钢公司、赛维公司、江锂公司)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5月份,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分行业组织开展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走进江西”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4.各地区、各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㈢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抽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