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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第二阶段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四)抓好一个落实。各市在第二阶段都相应的派出督查组对本市所直接管理的企业的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深入县区进行督查指导工作。在省厅督查组到达之前已经封停了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和塔吊等设备。洪洞县对辖区没有登记备案的24台塔吊和起重机械全部进行封停,孝义市对责令停工的项目实行专人盯守工地制度,太谷县建设局对15项违法建设工程下达停工通知,各乡镇配合实行不间断巡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对不符合标准的燃气设备与质监、消防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进行了没收。
  (五)搞好一个宣传。临汾市建设局的专项整治从春季复工着手,在临汾市电视台用15天时间连续播放专项整治宣传动员新闻节目。太原市编发了简报,宣传报导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省厅在第二阶段共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0期,专报1期,在报导省厅工作的同时,对各市、县的工作进行了宣传报导。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不到9天时间内就发生了“4.7”朔州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坍塌和“4.16”长治长北污水处理厂土方坍塌两起事故,暴露出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要求不落实的问题。
  (一)个别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排查有漏洞。从督查情况看,个别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有的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上有缺位。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没有制定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分市、县的排查还存在漏洞。一是对所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搞好专项整治缺乏指导性,虽然部署会议已经召开,但在企业和项目上没有得到落实。二是对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治缺乏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做到有效整治,问题依然存在,现场安全状况没有改观。三是没有按照省政府分类整治要求,对手续不全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项目,依法实行停工整改措施。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不少企业自查情况走了过场,没有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本企业自查完以后家底不清,不清楚隐患和问题所在,有的企业没有整治方案,多数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没有针对性。不能形成省里要求的完善责任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仅停留在表面部署,工作不实不细。
  (三)不少工程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没有做。从督查的工程项目来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项目有专项整治方案,但操作性差,还是过去几年专项整治的内容。有的项目没有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不知道专项整治的事情,也不清楚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建设单位没有牵头进行项目的自查和整改,监理单位大多没有方案,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还未建立和完善,个别项目经理不在岗,持证情况差。山西四建集团公司承建的集祥小区B座工程现场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国家广电总局七二五台住宅楼工程现场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整治方案,也没有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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