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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7)指导医疗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8)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
  (9)组织开展卫生宣教工作。
  3.医疗机构职责
  (1)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2)要协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3)对高度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
  (4)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收治和报告工作,对高度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要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定点收治医院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各县(市)、上街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本地定点收治医院,转诊中要认真填写转诊记录单;
  (5)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6)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建立功能完善的重症监护室;
  (7)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个人防护;
  (8)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
  (2)负责依法开展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预防控制及个人防护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3)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4)会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级指挥、技术、宣教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地区人感染猪流感的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落实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技术指导组
  (1)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指导开展人感染猪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专家指导组: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救治人感染猪流感病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3)病原学技术指导组:指导开展人感染猪流感病人样本的采集、运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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