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
关于宜春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农业局《宜春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宜春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我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江西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三品”产地环境和投入品进一步优化,种植业产品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及其他有害成份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药行为。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推广,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对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的监测力度,增加监测次数和样品总量。
3、整治重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区域: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