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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的意见


  二、扎实推进交通物流基地建设工作

  (一)加快物流基地规划编制工作
  各市要在《浙江省交通物流基地布局规划》的框架下编制本地交通物流基地规划,确定省、市、县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构建物流站场体系。省、市两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还需编制物流基地建设实施规划,规划要经当地政府或市交通与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评审通过。列入省重点扶持的物流基地的评定工作,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候选基地要及时调整,未按计划完成评定的,不安排年度补助资金。
  (二)扶持交通重点物流基地集疏运项目建设
  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扶持物流基地的集疏运通道建设项目。要根据物流基地实施规划,编制集疏运通道建设计划,通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抓紧申报,相应计划应同时抄报省公路局、运管局。
  (三)做好物流基地扶持项目管理
  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扶持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流发展项目,扶持力度主要依据基地年度的投资额度。各地要做好年度物流发展扶持引导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省级资金扶持的项目,要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审查,审查重点是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新一年度项目的可行性。审查报告要求于5月30日前报省运管局。各地要理清重点扶持物流基地项目情况,明确年度项目建设目标,确定扶持措施。市、县两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项目和年度建设目标要求于5月前报省运管局备案。各地要按照省厅下达的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项目计划,加强管理,确保年度扶持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四)推进物流基地信息化建设
  根据物流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物流基地的信息化建设。要通过行业扶持、协会牵头,加快推进物流基地通用软件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加快与省公共物流信息系统的联网,推进全省物流基地的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要推广先进的管理和运营模式,提升基地整体运营及管理水平。各地要配合做好物流基地通用软件开发和试点工作,同时启动物流基地RFID卡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实现港区、园区、公司“一卡通”。
  (五)加快农村货运站场建设
  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村货运站场建设,提倡站场资源的整合,实现客货运站场一体化。立足于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汇报沟通,努力争取政府对农村客货运站场建设的支持和投入。2009年,全省将完成30个农村货运站建设任务,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农村货运站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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