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抽查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8月)
市局总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各区、县局根据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的实施过程中遇有严重作弊或造假窝点等重大案件,须及时向市局汇报,市局将组织市稽查总队、技术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1.生产环节
市局负责组织对本市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生产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对电子计价秤的长效监管机制。市局将严格准入许可和强化证后监管,适时开展对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要严格按照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进行型式评价,负责开展抽查工作。同时加强防电子秤作弊的研究,建立有效的防作弊手段,为查处电子秤作弊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市计量协会负责开展电子计价秤制造许可证考评员培训,对照国家考核规范、必备条件及本次专项整顿文件,认真组织学习《2009年全国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制造企业现场检查表》,统一检查标准。市局组织考评员开展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严格从源头把好电子计价秤的产品质量关。
市计量协会衡器专业委员会组织生产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对照国家考核规范、必备条件和专项整治企业现场检查表开展自查,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确保电子计价秤的生产条件达到许可证考核合格时水平,产品质量达到型式批准合格时水平。利用金质工程许可证年度情况报告平台,建立和完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
市稽查总队和各区、县局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电子计价秤的计量违法行为。
2.销售环节
各区、县局要对本区域电子计价秤经销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秤销售企业名单,建立联系卡。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销售无证生产的电子计价秤产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或者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产品;是否存在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等。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经销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市场、区域进行重点抽查,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市局和区、县局适时开展对市场销售的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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