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09]55号)
各市、州物价局:
近年来,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有序推进,较好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但是,仍有少数市县在推进过程中,宣传和服务工作不到位,收费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引起部分群众的不良反映。为切实解决有线电视用户反映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行为,按照我局湘价服[2008]127号文件规定,结合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鉴于2009年度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机顶盒价格略有降低,决定相应降低机顶盒销售价格,即普通型机顶盒每台由400元降至360元,基本交互型机顶盒每台由440元降至400元。核定仅供收看电视(不能支持收视数据广播)的简易型机顶盒价格每台为260元。随着数字电视机顶盒技术标准的统一和用户数量的扩大,其价格应随着成本逐年降低;对符合我省技术规范的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允许面向社会按市场价格销售。
二、IC卡工本费标准由50元降为40元;新转换用户随机顶盒的二合一遥控器不另收费,老用户要求更换二合一(学习型)遥控器的可收取成本费由30元降低至20元。
三、取消有线电视报停费、过户费、端口迁移费。今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向广电网络经营者申请办理报停、过户、再开通业务均不再支付任何形式的手续费。对已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商品住宅收取的开通费一律不得超过每户120元,其建设施工费用应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并计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得再向购房业主收取(2007年7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合同执行);对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住宅可继续收取安装开通费。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技术、综合服务验收合格即按新标准收费以及其他违法收费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同时要督促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