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大力推动和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订单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同时,选择东乡县开展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试点。协调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推动形成竞争性农村金融服务格局,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服务需求。
五、以保障民生为宗旨,不断优化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
(十三)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当前推进全民创业、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形势,各银行业机构应切实践行社会责任,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自主创业的积极作用,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承办银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和适度放大贷款发放比例,提高贷款发放额度和发放效率,满足全民创业、农民工返乡和大专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资金的需求。人民银行要加大跟踪督查,按季进行通报。
(十四)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对我市确定的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9.2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目标,各银行业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开发企业和困难人员申请住房消费信贷支持,及时在信贷、利率、结算等各项金融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
(十五)积极主动协调和配合教育管理部门、社区、街道居委会积极探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新模式,扩大国家助学贷款市场份额。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和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规模,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六、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为主线,切实改进外汇管理服务
(十六)各外汇指定银行应结合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特点和比较优势,加大对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和有进出口权、有效益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优质外贸企业在政策权限范围内实行信贷、结算和利率优惠政策倾斜。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创新信贷融资产品,积极开办企业出口信贷业务,加大对重点出口企业、农产品加工出口以及重点行业的涉外贸易融资支持力度,为企业扩大出口提供融资服务,推进涉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十七)外汇管理部门应不断改进服务,进一步放宽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充分利用出口远期收汇备案政策,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要不断改进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程序,放宽资本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对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审查、贸易信贷项下外债登记与收结汇管理。对企业符合政策法规条件的资本项目业务申请,实行限时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