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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沪动疫控〔2009〕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市成教委关于《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畜牧办公室、上海市农委职改办公室有关200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安排,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具体承办2009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单位协助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目的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旨在帮助本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畜牧科技的发展动态、动物防疫和诊疗新技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和标准化畜牧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开拓工作思路,更好地为上海畜牧业发展服务,并为个人的业务考核和职务晋升创造必备条件。

  二、继续教育对象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职改(98)4号文规定,“凡申报高一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交完成《上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规定的内容和学时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因此本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三年累计达12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五年累计达21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不能提交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者,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四、继续教育内容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培训结束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面授专题全勤的学员可取得76学时,颁发2009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五、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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