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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等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42号)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委宣传部,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省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县(区)和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为6月14日(星期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等。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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