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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检查的通知


  附件4: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情  况

检查人员/时间

备注

1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经营、建设。

   

3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新、迁、改、扩建。

   

4

销售、运输、押运、搬运等危险工序在作业人员没有培训无证上岗。

   

5

瞒报事故。

   

6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7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8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9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10

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结余活动。

   

11

其他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12

安全生产工艺布局、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13

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建筑结构、防护屏障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不达标,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

   

14

库房内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15

在等级低的库房内储存高等级烟花爆竹产品。

   

16

经营(批发)企业仓储设施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不相适应。零售点安全条件、储存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7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18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不符合要求。

   

19

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库房用途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20

购入检测检验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批发企业经营含有氯酸钾产品。

   

21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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