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9月底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在国务院安委办来沪专项督查前,对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4月底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每月月底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统计表;
3.8月底前,同时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总结和对策措施;
4.11月20日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
上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宣教行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各级政府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迎接上海世博会顺利召开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