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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的通告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八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料种类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书

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身份证明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等

1

原件

  

4

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协议、证明等

1

原件

  

  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提供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时,当事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文件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原房地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或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末获批准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注销登记且经责令限期办理而逾期未办的,注销公告期满后,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第五章 他项权登记

  第八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料种类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书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身份证明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证

1

原件

 

 

4

建设用地批准书

1

复印件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交土地出让金发票

1

复印件

  

6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

原件

 

 

7

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文件

议价协议

1

原件

抵押物没有经评估机构评估的

 

8

评估报告

1

原件

抵押物经评估机构评估的

 

9

附图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附图

2

原件

  

10

其他资料

债权未超出抵押价值余额的证明

1

原件

再次抵押登记的

 

11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授权投资机构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

 

12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13

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1

原件

抵押人属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的

 

14

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合伙企业的

 

15

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1

原件

抵押物属共同共有的

 


  第八十六条 房地产设立地役权,办理地役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料种类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书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身份证明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书

供役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1

复印件

 

 

4

需役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1

复印件

  

5

相关证明文件

地役权合同

1

原件

 

 


  第八十七条 申请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含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审批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书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抵押)审批申请书

1

原件

属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的

 

3

身份证明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等

1

原件

  

5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

原件

 

 

6

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文件

议价协议

 

 

抵押物没有经评估机构评估的

 

7

评估报告

1

原件

抵押物经评估机构评估的

 

8

附图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原房地产权证按自报核发的

9

其他资料

债权未超出抵押值余额证明

1

原件

再次抵押登记的

 

10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授权投资机构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11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

 

12

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1

原件

抵押人属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的

 

13

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抵押人属合伙企业的

 

14

售房单位同意抵押的证明

1

原件

部队房改房抵押的

 

15

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1

原件

抵押物属共同共有的

 

16

土地出让金估价答复书

1

原件

房屋未办有偿出让手续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当债务人以自己或他人的房地产向该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并向登记机构申办房地产抵押登记时,需要缴交的资料有除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需缴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交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第八十八条 申请涂销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书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身份证明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抵押权人或抵押人的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更名批文  

3

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及房地产他项权证

1

原件

属房地产抵押的

 

4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属在建工程抵押的

 

5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1

原件

属土地抵押的

 

6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属预购商品房抵押的

 

7

证明房地产他项权终止的文件

涂销抵押证明

1

原件

 

抵押权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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