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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三、调控目标

  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参考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 1750 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75 万头。

  四、预警区域

  当猪粮比价高于9∶1,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政策规定,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

  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9∶1-6∶1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6∶1-5.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5.5∶1-5∶1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5∶1;(五)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五、响应机制

  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加强省内外产销衔接和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正常猪肉储备规模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需要。

  (二)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在中国江苏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省冻肉储备,大中型城市地方冻肉储备规模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其他城市地方冻肉储备规模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3天的消费量。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进一步增加省冻肉储备,大中型城市地方冻肉储备规模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的消费量,其他城市地方冻肉储备规模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同时适当增加活体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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