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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全面强化动物防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生猪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实行综合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彻底消毒。规模场要实行严格封闭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猪群抗病能力。各级兽医人员要指导养殖场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发现有类似流感症状的猪只要及时诊断。同时,加大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格查证验物、严格防疫消毒、严防病害猪肉和未经检疫的猪肉上市。

  (四)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地要组织有关专家通过电视、网络、传单等多种方式科学宣传,向广大养殖者宣传猪流感的预防知识。重点宣传我国在猪流感预防控制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宣传猪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普及科学预防猪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猪流感,正确认识变异猪流感病毒与传统病毒的区别。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猪肉产品,减少境外疫情对我养殖生产和猪肉产品消费可能带来的冲击。《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重庆兽医网》要立即开辟“猪流感防控专栏”,建立“网上咨询”、“网上问答”栏目,多方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资料。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还应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防控工作动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积极组织基层兽医人员开展猪流感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五)保护养猪业生产。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密切跟踪生猪存栏、出栏及市场猪肉价格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生猪生产和市场动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促进生猪稳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实施预案,启动调控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渡下跌。

  三、联防联控,切实加强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农委已成立了由夏祖相主任为组长、王健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各地要把猪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关注、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靠前指挥。要加强与卫生、质检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实行联防联控。在加强防控物质的储备工作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兽医定点联系工作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制,确保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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