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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农发[2009]137号)


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近期,墨西哥、美国、加拿大、西班牙、英国、以色列、新西兰、哥斯达黎加等多个国家大规模爆发人感染猪流感的疫情,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成为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还在进一步扩大,不排除传入我国的可能,一旦病毒传入,对我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威胁不可低估。根据国务院、农业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工作,做好猪流感的防控、监测等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控人感染猪流感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墨西哥等国发生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发展情况和我国防范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组织会议专题研究。4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猪流感防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下发通知、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准确判断当前形势,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坚决防止国内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紧急部署了我市的防控工作,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变异猪流感病毒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猪流感防控工作。

  二、把握重点,切实落实猪流感防控工作措施

  (一)停止进口疫区国家的猪肉及其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开展对市场、超市、加工厂、冷库、宾馆、饭店等猪肉及其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场所)的监督检查,一旦查获从疫区国家的进口猪肉及其制品,要责成销售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妥善封存。

  (二)扎实开展猪流感监测。我市生猪养殖区县,要选择规模猪场、定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等地,集中开展猪流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在前段时期有种猪进口区县(涪陵、渝北、永川)的猪场猪群尽快抽样开展猪流感的病原学、血清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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