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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河南省交通系统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应急演练 切实提高抢险能力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原则,加强公路抢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组建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随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救得了。要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专、兼职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专、兼职应急队伍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和恢复重建中的骨干作用。要针对交通防汛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汛应急训练与演练,不断检验防汛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公路及水上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灾情的迅速有效处置。

  四、加大巡查力度 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各级交通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认真落实防汛抢险物质和经费。要认真做好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查找交通行业受极端天气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分析影响程度,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对沿河、傍山等灾害易发公路,在汛期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逐路、逐桥,逐港口、码头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整改;一时难以根治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尽量避免和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灾害对公路和水路交通的危害程度。对在建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要切实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保护防范措施,防止出现塌陷事件,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五、做好物资储备 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一是要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普查工作,落实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确保应急储备满足防汛抗旱的需求,加强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抢险救灾设备、设施的检修和保养。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抢险设备和机具,落实应急运输车辆和船舶,以备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对于灾情频发路段和水域,要在现场提前准备抢险救灾必须的物料,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要做好应急人力、物力等资源普查和整合,建立相应数据库,制定应急物资的调用方案。厅公路局、高管局、运输局、航务局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的同时,要在近期开展一次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应急救援队伍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5月8日前报厅路政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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