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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等三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


  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绿化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要把校园绿化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将生态文明、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等知识纳入教材内容,作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每年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水日等绿化环保纪念日为契机,通过举办绿化讲座、绿化征文、参观森林公园、为学校树木挂牌、印发宣传单、绿化倡议书和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日等形式,普及绿化知识和环保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

  六、树立一批校园绿化美化的先进典型。各地要加强对校园绿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每年结合创建“绿化模范单位”、“绿色学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典型、表彰典型、宣传典型,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推动全省“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福建省校园绿化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林业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福建省校园绿化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县(市、区)或高校

校园总面积 (平方米)

可绿化面积(M2

已绿化面积(M2

绿地率(%)

学生人均绿地面积(M2/人)

备 注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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