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在全省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按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意见》和本单位创建规划以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考评体系要求, 加大文明行业创建力度,进一步推进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继续深化劳动保障系统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着力在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文明行业示范点要根据劳动保障工作特点,以“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为主题,启动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
8、积极宣传本系统先进典型。在劳动保障系统广泛开展学先进、当先进、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发现、培养和树立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典型。一是要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二是要宣传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事迹。三是要继续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评选、推荐、宣传劳动保障系统“十佳优质服务能手”、“十佳优质服务岗”活动。四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省厅将结合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模范典型,力争使每个业务口有代表、每个地区有典型、每个层次有榜样。通过编辑出版劳动保障系统“风采人物录”,在厅局域网设置专版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系统营造宣传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9、积极协助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文明城市创建考评指标体系中,体现劳动保障系统工作成果的分值比例高、份量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业务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融合,共同推进。结合新修订的《创建文明城市各行业考核标准》,着眼营造“六大环境”,落实共建任务,提高共建水平。
三、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10、讲文明礼仪、守公共秩序。在全系统着力抓好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组织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树立“文明海西、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着力抓好公共生活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人际交往、交通出行中遵守则、讲公德、守秩序,不断提升文明素质。着力抓好家园意识和环保理念的培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讲究卫生、植绿护绿、爱护环境。
11、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继续在培育知礼仪重礼节的文明风尚、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共秩序、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建设整洁优美城乡环境等四个关键环节方面下功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和风采展示会等形式,做好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常识工作。结合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文明行业示范窗口活动,提高服务人员掌握窗口礼仪知识,树立文明形象,促进服务水平提高,推进窗口的规范化、普及化、优质化建设。
12、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进社区、企业、便民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继续深化“洁我家园、共创文明”等主题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机关处室和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