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把中央关于惠农政策的落实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涉农负担问题排查,对发现的普遍性和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事)件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把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试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疗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问题。
(三)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