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卫生局人感染猪流感(A/H1N1)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淄卫字[2009]116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扎实做好我市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厅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卫生局人感染猪流感(A/H1N1)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人感染猪流感预案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确保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各项应急准备及防控应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淄博市卫生局人感染猪流感(A/H1N1)应急预案(试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淄博市卫生局人感染猪流感(A/H1N1)应急预案(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人感染猪流感(H1N1)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猪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山东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卫生厅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