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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
(淄政发〔2009〕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拓展城镇化发展空间,全面落实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在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结合城乡区域发展规划,以加快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拓展建设用地空间,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从2009年起,用3年的时间完成11.57万户农村住房的改造建设,建设面积1182.23万平方米。具体分为城中村改造、城郊农村整村迁建和改造、农村危房安置改造和引导农村居民按规划分散改建住房四个部分。
  (一)整治改造城中村。2009年至2011年,改造68个城中村,安置面积295.64万平方米,安置22207户。其中,2009年改造43个城中村,安置面积169.81万平方米,安置14671户; 2010年改造13个城中村,安置面积85.62万平方米,安置4759户;2011年改造12个城中村,安置面积40.21万平方米,安置2777户。
  (二)城郊农村整村迁建和改造。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实施新居建设工程。2009年至2011年,计划完成城郊农村整村迁建和改造3万余户,建筑面积约300余万平方米。
  (三)安置改造农村危房。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23354户157. 61万平方米的农村危房安置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计划完成安置改造7554户,修缮改造总面积51.07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完成安置改造9516户,修缮改造总面积64.72万平方米;2011年计划完成安置改造6284户,修缮改造总面积41.9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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