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50万吨/年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审镇海炼化150万吨/年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50万吨/年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镇环许[2009]35号)收悉。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原则同意镇海炼化150万吨/年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项目于镇海炼化厂区内建设。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本项目采用ConocoPhillips石油公司S-Zorb专利技术,以公司催化装置的混合汽油为原料,生产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低硫清洁汽油,设计规模为150万吨/年。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加热炉燃料油含硫率控制在0.5%以下,燃料气含硫量控制在100ppm以下,确保加热炉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二)本项目吸附剂再生塔再生烟气送入Clause装置生产硫磺后达标排放;装置操作不正常或开停工情况下,少量轻烃气体送往低压瓦斯系统回收利用或经火炬燃烧后排放。
(三)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镇海炼化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经专用排海管道送至零米线以下离岸排海。
(四)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要求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其中含镍废吸附剂属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
(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工程措施。加强厂区绿化进一步提高厂区声环境质量,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