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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分库评标专家原则上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从当地实际情况和满足评标需要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分库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
  (四)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给予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评标专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从评标专家库抽取产生的评标专家,在接受聘请后应准时参加评标活动;
  (二)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遵守评标纪律,对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五)独立地开展评标工作,承担个人责任,不遵从招标人的授意,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制约、影响;
  (六)不得收受投标人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参加投标人组织的宴请、娱乐等可能影响招标投标公正性的活动;
  (七)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八)参加市招标办组织的有关培训;
  (九)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的建立

  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评标专业设置的需要,定期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开发布聘任评标专家的信息,或者直接向拟邀请专家所在单位发出邀请函。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采取网上申报同时递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评标专家网上申报系统(www.cqjsxx.com/cqzb)填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报信息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工作简历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表》,扫描本人照片、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后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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