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核定海滨大道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9〕95号)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滨大道北段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海滨大道[2009]1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海滨大道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1、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2、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3、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4、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货车按市物价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我市联网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188号)规定执行。
二、收费站设置
海滨大道北段设置收费站3座,其中:主线收费站2座,站名分别为永定新河站和涧河收费站;匝道收费站1个,站名为蔡家堡收费站。
三、收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