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完成省妇儿工委实施“两纲”的有关指标任务。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5分)
省人事厅
一、以人才集聚工程为重点,实施人才引进百人计划,新建一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实施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工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汇聚和使用的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组织做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选拔工作。做好首届“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举办第四届中博会才智交流活动。(20分)
二、着力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稳妥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完善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的机制,组织实施2009年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工作。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加强公务员管理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20分)
三、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创新体制机制。认真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审批备案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加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力度。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及时兑现岗位工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20分)
四、强化人事公共服务,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人才合理流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规模,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安置办法,完成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10分)
省劳动保障厅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加强城乡就业一体化建设,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培训新技师50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技工学校招生4万人左右。(20分)
二、民生工程工作。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按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保尽保,确保年底实现参保710万人; 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工培训计划,年内培训农民工100万人。(5分)
三、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险合作机制建设。全省城镇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590万人、540万人、370万人、310万人和240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参保率达到90%以上;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范围。(20分)
四、农民工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各项政策,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劳务合作。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60万人,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1万人,扶持5万农民工自主创业,新建150个农民工创业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年内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15分)
五、劳动关系工作。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启动集体合同三年覆盖计划,年内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分)
省国土资源厅
一、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18分)
(一)强化重大项目用地推进机制,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主动服务,有效保障拉动内需工程和省“861”项目用地。全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6分)
(二)拓展用地空间,整体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编制实施全省建设用地置换规划,开展滁州市置换建新指标有偿调剂试点,逐步实现置换和挂钩一体化推进。(6分)
(三)配合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完成全省乡镇以上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交易平台。(6分)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18分)
(一)开展耕地保护年活动,完成2008年度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落实“整地兴农”规划,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6分)
(二)建立完善土地执法的发现、制止和纠正机制,加强动态巡查,落实共同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强化问责,深化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确保通过国家土地执法检查。(6分)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土地市场分析研究和监管,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年度考核、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抓好合肥市节约集约用地试点,进一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指导科学合理供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6分)
三、巩固矿业秩序整顿成果,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19分)
(一)巩固治理整顿成果,严防矿业违法行为反弹。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省级矿产资源保护和整合项目。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分)
(二)完善地质勘查新机制,保持地质工作稳定发展,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3.5亿元。制定重要矿产地质勘查项目区块(探矿权)设置方案。加快我省重要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危机矿山找矿步伐。推进地质找矿“走出去”。(6分)
(三)实现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矿业权核查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成省辖市和有关县(市)矿产资源规划预审。(5分)
四、维护权益,重视国土领域群众利益和民生问题。(12分)
(一)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清查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权属状况。(2分)
(二)积极稳妥进行征地制度改革,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建立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4分)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强化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护地质环境,贯彻落实《
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6分)
五、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完成年度测绘各项任务。(3分)
省建设厅
一、加快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全省所有城市(含县城镇)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不低于56000户,并积极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展。克服困难,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幅度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同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根据市场变化,会有关部门适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15分)
二、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力争年底全省所有市、县都建成污水处理厂。推动全省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0%以上;新增10个以上节能型建筑试点示范工程。(15分 )
三、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城镇化道路。推动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资金,力争完成城市建设投资450亿元以上,增幅20%以上,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推进省会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建设。组织完成《安徽省跨市域电网布局规划(2008-2020年)》审查和报批工作,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协助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皖江城市带国土资源利用与城镇规划建设有关问题专题研究,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