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入户调查,落实申请、评议、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措施。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全省平均保障覆盖面由3.5%提高到4%,保障人数达到208万人,年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457元(不含中央补助),逐步建立低保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敬老院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确保全年集中供养率达到25%。全年督查各地敬老院建设情况,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年底前完成预定目标。
完善五保户供养制度。全额现金兑现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除省财政年人均生活补助850元外,各地配套年人均350元以上,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质量。并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对现有五保供养对象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核销,对自然减员的及时增补,确保新增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切实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足额到位。
全面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措施,扩大救助病种和覆盖面,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认真做好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衔接工作,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省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分类施保、资金运行、信访接待、责任追究等制度,着重抓好操作、管理、监督、考评四个环节,努力做到操作公开化、管理信息化、发放社会化。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二、围绕减灾救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提升减灾救灾水平。(20分)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和城乡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城乡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提高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推进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辅助决策支持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信息沟通和应急协调。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多灾易灾和大中城市建立社区避难所示范工程。规范灾区民房倒塌重建。加强减灾工作宣传,推进减灾社区建设。完善11个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管理,指导县级建立救灾物资储备,构建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系统。规范救灾捐助,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推进全省救灾捐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统计和公示办法,提高灾害救助实际效果。扎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救助,保证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坚持救灾工作“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提出救灾安置和解决群众生活方案;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有关信息。统筹兼顾,科学调配,确保救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逐步形成制度完备、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效益显著的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松潘的各项工作。省对口支援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由民政部门承担的是民房恢复重建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两项任务。在完成1859户倒房户恢复重建任务50%的基础上,继续抓好20个居民集中安置点的建设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社会福利项目的是松潘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4月底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今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三、围绕落实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与和谐社区建设。(15分)
统筹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主权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突出抓好社居委统一换届工作,深化社区居委会自治进程。力争今年12月底完成全省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抓好城市社区“四有”建设,并逐步向“四优”方向发展。继续开展好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发挥居民小组、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完善各项民主制度,进一步落实社区的自治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部署,分类指导,大胆探索,扎实有效地推动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建设领域的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积极倡导和推行社区志愿者服务。召开安徽省社区建设大会。继续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图书室援建活动。
四、围绕维护稳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15分)
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不折不扣地确保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与国家医改政策相适应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围绕建国60周年,指导基层开展好各项纪念活动。坚决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把扶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作为安置工作重点。督促落实退役士兵培训经费,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挖掘就业岗位潜力,努力使各项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边界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深入贯彻落实《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界线管理的各项工作。
继续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落实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任务,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加强各市(包括4个县级市)民政部门对全省21所救助管理站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对救助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为流浪未成年人搭建救助保护平台。
省司法厅
一、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法律服务“两个转变”和“四个突破”,在拓展和规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分)
二、着力提高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全面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探索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监狱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与“首要标准”要求相应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改造矫治工作质量,强化监狱劳教工作改造职能。加快监狱布局调整步伐,不断改善监狱基础设施。(15分)
三、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以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积极推动帮教安置各项政策落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巩固帮教率,提高安置率,减少重新违法犯罪。(20分)
四、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法治安徽建设进程。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民生和农村改革发展,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社会管理者的普法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继续推动“法治安徽”建设,指导各地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15分)
省财政厅
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全省财政收入计划完成1480亿元,增长12%。(20分)
二、深入实施28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投入220亿元以上,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20分)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全面推行;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分)
四、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5分)
五、大力推进地方金融加快发展,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问题。大力发展各种担保机构,探索建立信用再担保机构。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投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5分)
六、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省级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压缩20%,公务用车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10%。(5分)